随着清明节到来,近期,市民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增多,加上4月份后天气逐渐变热,食品储存不当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为此,4月2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清明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醒,提醒市民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清明期间饮食消费安全。
据了解,烧猪、白切鸡、艾糍等是清明节的常见食品,但随着气温升高,上述食品经过长时间放置或日晒,容易引起变质。市食安办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应注意食品存放的温度和条件,食用祭祀后的食品需谨慎,食用前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并尽快食用。市民自行加工制作食品时,不要使用野生蘑菇、野菜、野生动植物原料,以及来源不明、无安全保障的食品原料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在选购散装节令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冼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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