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梧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标 题: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苍海片区C4—05—01号地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梧政函〔2021〕35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9日 |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处置苍海片区C4—05—01号地块闲置土地的请示》(梧自然资报〔2021〕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苍海片区C4—05—01号地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请依法组织实施。
附件:苍海片区C4—05—01号地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2021年1月28日
附件
苍海片区C4—05—01号地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制定梧州市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海片区C4—05—01号地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一、闲置土地概况
(一)闲置地块基本情况。
梧州市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取得苍海片区C4—05—01号地块面积39769.2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8年1月12日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梧土出字〔2018〕002号),出让合同约定宗地建设项目在2019年3月28日之前开工。
(二)土地闲置情况。
目前,梧州市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海片区C4—05—01号地块未进行实质性动工开发建设。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梧州市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海片区C4—05—01号地块已构成闲置土地。
(三)土地闲置原因。
该地块2019年3日28日达到动工期,企业反映不通路、不通电、不通水等原因无法动工建设,后因市苍海新区管委会调整规划,造成企业迟迟未能动工开发建设。经调查,2019年11月28日市苍海新区管委会提交《梧州市苍海片区(西岸)控制性详细规划(C1—05等十个街坊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和调整方案》,启动规划调整,影响该宗地开发。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规定,拟认定39769.2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原因属政府原因。
二、处置方式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经与梧州市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同意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自市政府批准之日起延长一年动工),竣工时间顺延;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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