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梧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标 题: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苍梧县新县城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和投资协议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梧政函〔2020〕417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7日 |
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苍梧县新县城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和投资协议的请示》(梧发改报〔2020〕44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苍梧县新县城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和投资协议相关内容和条款,请你委加快投资协议和PPP项目合同的签订,加快工程项目的建设推进。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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