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本次调整的地块位于梧州市狮卧山片区,属于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6年获得批复。为适应梧州市狮卧山片区的建设与发展需要,落实狮卧山公园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等需求,原市住建委于2019年对《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局部调整工作。本次调整论证项目地块为《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2地块,规划为其他教育用地(080405),原规划作为梧州市委党校选址用地。根据2024年1月2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梧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梧州市委党校选址已置换于苍海东岸原恒大健康城售楼部西北侧地块,《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2地块作为原梧州市委党校选址用地目前闲置。因此,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广西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2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拟对狮卧山片区D—9—2地块进行用地性质调整,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更有利于狮卧山片区的建设和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2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的编制能优化片区用地布局,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对狮卧山片区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规划编制历程
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7月9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对《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2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进行审查,评审会原则通过该方案。
2024年7月29日,通过《梧州日报》、建设现场、市自然资源局公告宣传橱窗及门户网站对《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2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意见一条,异议人原则上对规划调整无异议。异议人提出调整范围内存在一定历史遗留问题,主要为异议人与梧州市狮卧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分包建设合作合同。拟调整地块为国有储备用地,权属人非狮卧山公司,且市政府已于2018年解除狮卧山开发建设合同书及补充协议。 由于异议人所负责工程项目是狮卧山公司发包给异议人,工程合同协议是狮卧山公司与异议人签订。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异议人相关损失由狮卧山公司负责。
2024年10月12日,市城市建设规划审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2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进行审查,会议原则通过了该方案。目前,编制单位已按相关会议提出的全部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2地块调整方案,并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市自然资源局原则同意《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2地块调整方案。
四、主要内容
规划成果包含规划调整方案和规划图纸。规划调整方案包括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竖向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公用工程规划、规划控制等。规划图纸包括道路系统、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等规划图。
五、关键词和专业术语
(一)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二)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三)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建筑基地总面积÷用地面积)×100%。
(四)用地红线: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界线。
(五)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六)绿地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七)建筑间距:两栋建(构)筑物或构筑物外墙(柱)之间的水平距离。
六、管理措施
《梧州市狮卧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9—2地块调整方案由规划调整方案、规划图纸2部分组成,规划调整方案、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划从基地地形、现状开发条件和项目定位等角度出发,规划符合片区发展的实际情况,自市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经批准的规划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改变本规划。任何调整和变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西及梧州市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解读单位: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甘金兰
联系电话:0774—602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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