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梧州市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制定,对于立足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基础以及目标,培育壮大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以及实施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台依据
根据《广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桂政发〔2021〕36号)《广西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工服规〔2022〕110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三、主要措施
文件提出9项具体措施。
(一)加强市场主体引育
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项目招引工作,支持企业“小升规”“规做强”,支持企业申报各级符合投向的政策资金。
(二)鼓励企业主辅分离
支持重点领域工业企业分离发展非生产环节的原料采购、产品销售等业务,或引导重点领域工业企业将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业务服务外包给独立核算的批发贸易公司。
(三)强化科技服务
壮大科技服务产业规模,着力提升科技服务业效能,加快建设重点产业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加大力度推动梧州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飞地孵化基地建设。
(四)支持智改数转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发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打造智慧西江航运。
(五)促进“两业”融合
鼓励搭建一批重点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试点企业、试点区域,支持申报各级“两业”融合项目政策资金。
(六)提升平台能级
支持高校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业化“一站式”产业服务平台、共性技术;支持企业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总部合作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
(七)加快产业集聚
积极推动在梧州临港经济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集散交易市场,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加快创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八)促进港产城融合并进
不断完善梧州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以梧州港为核心的坝上坝下协同发展、水公铁融合发展多式联运体系和港航物流体系,全力打造“梧州港”服务品牌,加强居住、教育、医疗、餐饮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
(九)强化金融赋能
充分利用基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和引导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以市场运作模式,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用好“桂惠贷”等财政贴息政策,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解读单位: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联系人:杨媚
解读联系电话:0774—384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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