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打造双循环市场的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鼓励我市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发展,形成进出口洼地效应,不断提升梧州港竞争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梧州至香港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培育工作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措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必要性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和“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重要指示,国家和自治区多次出台政策,推动国内外市场协调发展。2024年1月,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大会,动员全区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动广西开放发展新局面。我市积极响应,出台《梧州市外贸外资提质扩量攻坚行动方案》,确保进出口平稳增长,推动区位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外贸增长,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措施》,是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实现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依据
(一)《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二)《关于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若干措施》
(三)《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推进高水平开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决定》
(四)《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梧发〔2024〕1号)
三、制定过程
3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梧州至香港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培育工作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措施》)。3月20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草拟《梧州至香港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培育工作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各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8月28日,市交通运输局第二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9日前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程序,形成《梧州至香港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培育工作措施(试行)》(送审稿)。10月12日,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会议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对《梧州至香港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培育工作措施(试行)》(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2024年11月7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措施主要内容
《工作措施》共六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明确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部署要求,以中共梧州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为指导。通过培育梧州至香港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逐步扩大进出口货源,拓展物流腹地,降低企业成本,提升效率,助力梧州港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二部分是工作措施。实行梧州至香港集装箱定期班轮运输。根据梧州口岸出口运输的特点,安排每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和星期六从梧州往香港开航定期班轮。每星期一、星期四采取长洲坝上外贸作业区始发,靠泊长洲坝下外贸作业区,每星期二、星期三、星期五、星期六由长洲坝下外贸作业区始发。原则上天天开航班轮,视货源需求,可适当增开班次。
对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信用等不良记录,经营梧州至香港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的水运企业,按承运企业实际开航的航次进行培育,其中,被海事机构列为重点跟踪的船舶,所开航航次不列入培育范围。由长洲坝上外贸作业区口岸码头业主和长洲坝下外贸作业区口岸码头业主分别组织货源和水运企业,并制定航班计划,将情况书面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第三部分是资金来源。梧州至香港集装箱定期班轮培育专项资金共300万元/年,列入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部分是工作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梧州至香港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的统筹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梧州至香港集装箱定期班轮培育资金的落实、审核和拨付。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口岸联检部门确保口岸畅通。梧州海关、梧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梧州海事局负责采取便捷高效的通关措施为定期班轮提供优良服务。
第五部分是申请方式。明确各企业自愿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符合相应条件的,由市交通运输局在其官方网站公示。
第六部分是实施时间。《工作措施》试行2年,从 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口岸进出口货物增减情况及外贸政策变化情况可随时作出调整。
解读单位:梧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彬
联系电话:0774-383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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