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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关于西堤三路生产区易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08年7月21日11:37
发布日期:2008年7月17日 来源:梧州市环保科研所
 
一、技改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西堤三路生产区易地搬迁技改项目。
2.任务由来
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西堤三路生产区位于梧州市区河西片西堤三路63号,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企业“退城进郊”规划及«西堤路、新兴路沿线企业“退城进郊”整体搬迁实施办法»,要求所有沿线企业必须在2009年年底之前搬迁完毕。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决定搬迁到蝶山区塘源工业集中区实施西堤三路生产区易地搬迁技改项目。
3.项目规模
⑴项目的生产规模为年产年产13万m3中密度纤维板、年产5万m3刨花板、年产700万m2贴面板、年产500万m2强化地板、年产50万件板式家具。
⑵搬迁技改项目位于广西梧州市蝶山区塘源工业集中区上源村,厂区南面靠山,北临三威公司原塘源生产厂区,占地面积242.48亩,建筑占地面积5149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共计53260平方米;
 
4.项目投资:
项目建设投资18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      
5.环境公示
    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梧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西堤三路生产区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工作。现已完成初稿,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公示,并于2008年7月16日起在梧州市环保局互联网上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再次征求公众意见。梧州市环保局网址:
二、技改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⒈施工期:
前期的施工扬尘、噪声将会对周边单位、居民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此外施工期也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
严格遵守相关部门的施工规定,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并且尽量避免鸣笛;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同时注意保养机械,使机械维持最低声级水平。
⒉运营期:
⑴废气污染源
①中纤板,刨花板的干燥、预压、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甲醛废气;
②施胶工序产生的甲醛废气;
③热能中心燃烧木质废料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废气。
⑵废水污染源
①中纤板的水洗工序产生的废水,中纤板、刨花板施胶工序产生的含胶清洗废水;
②各车间冲洗地面废水;
③员工的生活废水。
⑶噪声污染源
削片机、橫截锯、砂光机、风机、水泵、震动筛、空压机和真空泵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⑷固体废渣
①热能中心燃烧木质废料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渣;
②员工的生活垃圾。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⒈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粉尘污染防治处理
对于粉尘源的污染,在每一个粉尘源设备加密闭吸尘罩,采用密闭的管路除尘系统和高效旋风分离器除尘装置,并配备布袋除尘器进行二级除尘处理(效率达99%),经处理后排放的空气含尘浓度符合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
⑵游离甲醛污染防治处理
将生产过程产生的游离甲醛气体采取水喷淋的处理方法,处理后排放废气中甲醛浓度低于国家的排放标准。
⑶燃烧废气染防治处理
热能中心以生产线产生的废弃木质物料为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不含二氧化硫,烟气中烟尘经多级旋风除尘处理后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大量废水排放,少量排放的废水污染物单一,用普通简单的废水处理方法可使项目排放的废水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设备在选型时,尽量选用噪声强度低的设备。
②设备尽量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有效措施。
③在厂区周围种植隔离绿化林带。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其中木质废料作为燃料用于热能中心燃烧,实际固体废物产生量只有热能中心的灰渣,年产生量为1344吨,可作为农作物的肥料回收利用。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西堤三路生产区易地搬迁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综合效益较好,对发展梧州市地方经济意义重大。搬迁后将大大改善原厂周围居住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本工程生产工艺引进先进的人造板加工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属传统先进清洁生产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可行,生产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和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经回收利用以及采用环保措施达标后排放,对建址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选址符合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来看,搬迁技改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
主要事项:
① 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③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了使项目实施对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保护环境,实现环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此征求公众意见。请你在2008年7月26日前,将你所在地环境现状及环境问题、项目实施对当地产生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以及其它有关对建设项目有关的意见,以电话、传真、电邮、会面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承担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编制单位,我们将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把您的宝贵意见落到实处。
七、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⒈单位名称: 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
⒉通信地址: 梧州市塘源81号
⒊邮政编码: 543004
⒋联系人:  龙水贵
⒌联系电话:0774-2066129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⒈单位名称:梧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⒉通信地址:梧州市新兴一路胜隆里21号
⒊邮   编: 543002
⒋联 系 人:陈东方
⒌联系电话:0774-3828908
⒍电子邮箱:wzhbs@tom.com
 
 
广西三威林产工业有限公司 
梧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0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