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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新利华轧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低碳钢热扎圆盘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公示
时间:2008年7月10日15:45
梧州市新利华轧钢有限公司向梧州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年产30万吨低碳钢热扎圆盘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梧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对梧州市新利华轧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低碳钢热扎圆盘条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梧州市新利华轧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低碳钢热扎圆盘条项目位于梧州市长洲区平浪村工业区,属新建项目,项目建址占地面积43066平方米,建设有纵列式全自动连续扎制生产线以及仓库、办公楼等相关配套设施,形成30万吨/年低碳钢热扎圆盘条生产的能力。该公司所使用的土地、厂房、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均属永达金属制品厂的二分厂。原永达金属制品厂年产35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及其钢坯技术改造项目已编制环评报告书,并已经梧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梧环管字[2002]13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落实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满足主体工程污染防治要求。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梧州市新利华轧钢有限公司低碳钢热扎圆盘条项目主要原材料为钢坯,年需钢坯量32~35万吨,年产圆盘条30万吨。主要生产设备有加热炉1台,纵列式全自动连续扎制生产线1条,配套环保设施有连扎工序冷却废水沉淀池、冷却水储水循环池、40米高烟囱等。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水)年耗约150.5万吨,用电年耗9177.8万千瓦时,加热炉燃煤年耗5.11万吨。2008年1月12日委托梧州市环保监测站对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车间生产正常,生产设备、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能力基本达到设计要求,生产负荷达到90%以上。
(二)废水
生产废水为连轧工序废水,即钢坯扎制钢材过程用水冷却产生的排水。防治措施为在废水排放渠道上设置有小型沉淀池,去除大部分氧化铁皮后,废水流入冷却水储水池,作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为全厂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三)废气
加热炉废气:钢坯加热需要燃煤加热炉,加热炉产生燃煤烟气,烟气含烟尘、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炭,进行简单水喷淋除尘处理后,经除尘的烟气最后由40米高烟囱排放。由于使用的燃料是贵州低硫煤,其加热炉废气排放口的烟尘和烟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在验收监测时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另外,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监测值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96)中的表2标准。
(四)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吊机等设备,原材料和成品的输送和堆放过程也会产生噪声。由于项目周围无环境敏感点,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中较难进行噪声防治的设备如鼓风机等进行隔离处理,并加强对产生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或选用低噪声设备。验收监测表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区标准。
(五)固废
主要是废弃的煤灰渣、氧化铁皮和生活垃圾。煤灰渣作外卖处理;氧化铁皮全部收集后定期外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建议
1.应建立健全环保相关的管理制度,在生产中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
2. 加强操作管理和设备维护,尽量避免非正常排放的情况发生。
3. 加热炉应尽快安装上除尘处理设施,并坚持使用低硫优质煤种,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4. 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不得随意倾倒,氧化铁皮堆放场周围砌筑围堰,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5. 应轻装轻卸,对有些作业用水淋洒可减少扬尘产生量,对厂区道路经常清扫和洒水抑尘,减少扬尘。
6.应增建规范化排污口,以便检查、监督,确保达标排放。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企业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08年7月10日至7月17日在我局网站(http://www.wuzhou.gov.cn/wzhbj)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梧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新型一路胜隆里21号  梧州市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543002
联系电话: 0774-3847688
联系人:钟海涛
广西梧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