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嘉宾
]
黄健雄、王鹏、郑伟、马敬锋、张丽茹:感谢!大家再见!
[2017-05-25 12:00:26]
|
[
主持人
]
曾艺铭:好的!我们下期再会!
[2017-05-25 12:00:09]
|
[
嘉宾
]
黄健雄:感谢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我们提供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感谢广大网民群众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我觉得这种形式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种有益尝试。
[2017-05-25 11:59:43]
|
[
主持人
]
曾艺铭:看来网友们很关心“六证合一”改革的相关问题,但由于时间的关系,节目接近尾声,我们就不在这里一一解答了。感谢各位网民朋友的支持和关注,也感谢各位嘉宾积极解答相关的问题,形成一个良好互动。
[2017-05-25 11:56:54]
|
[
嘉宾
]
张丽茹:“六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仅在设立登记的流程增加公安部门刻章许可的信息采集,与“三证合一“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相比,增加了一张表格《印章刻制信息》。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三证合一“的要求进行。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原有证照即时失效。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017-05-25 11:55:45]
|
[
主持人
]
曾艺铭:有网友提出疑问,“六证合一”改革后,如果企业需要申请设立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应该怎么处理呢?
[2017-05-25 11:50:59]
|
[
嘉宾
]
张丽茹:从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017-05-25 11:50:07]
|
[
主持人
]
曾艺铭:改革后,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是否需要验证或换证?
[2017-05-25 11:48:57]
|
[
嘉宾
]
张丽茹: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改革后,原来需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企业印章准刻证等证件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六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金融、保险、中介机构等对已领取“六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企业印章准刻证。
[2017-05-25 11:48:15]
|